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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人身权利习题精选(含答案)         ★★★
公民的人身权利习题精选(含答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2 13:17:48

(3)你从这一事件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搜查和查封,如果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司法工作人员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可以对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居民住宅进行搜查,但搜查时,应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在场。搜查的情况应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及被搜查人或其亲属、邻居签字盖章。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做如此细致的规定?

4.某校高二学生张某与李某星期天去旱冰场溜旱冰,玩了两小时后,他们交还旱冰鞋准备回家。但出门时却被保安人员拦住,以一双旱冰鞋丢失为由强行让二人脱去大衣,对其身体和背包进行搜查。张某和李某无故被强行搜身,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因此,在保安人员对他们搜查完毕而又一无所获时,他们便对保安人员大打出手,以发泄气愤。

(1)根据所学法律常识的有关内容,对该旱冰场保安人员的做法进行简要评析。

(2)学生张某与李某的做法你是否赞同?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

5.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近日披露了一起“霸道的‘学校’”的事件。某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份所谓《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文件。据此,该县有关部门于1998年建立了一所“法制教育学校”,该校实行所谓的“封闭式管理”。仅去年1月至4月,该校就将200多名未违法犯罪的人强行关押在这里,其中许多人是因为抵制不合理的摊派和乱收费被抓来的。这些被关押的人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还要缴纳200多元“学费”。

(1)该校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为什么?

(2)该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份文件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答案

一、1.B 2.A 3.D 4.D 5.A 6.C 7.B 8.B 9.C 10.B 11.A 12.C 13.A 14.A

二、1.ABCD 2.CD 3.ACD 4.ABCD 5.ABCD 6.AC 7.ABD 8.ABC 9.ABCD 10.BCD l1.ABC 12.AB 13.BC 14.AC 15.AB 16.BCD 17.ABC

三、1.例如,我们同学在教室里读书学习,如果我们没有违法,任何人,包括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无权干涉、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再如,教师无权对同学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果有人剥夺或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我们就可以依法请求保护,并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2.(1)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安定。所以我国法律严惩这种犯罪行为。

(2)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1)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2)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姓名,才能将自己与他人区分开,如果公民不能行使自己的姓名权,他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实现;(3)公民的姓名如果毫无限制地更改,就会使国家管理机关和他人无法确认,因此,公民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变更姓名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变更姓名登记,得到批准并且登记后,方可使用变更后的姓名。

4.(1)要指出,侮辱同学是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轻者会伤害同学感情,重者会造成严重后果,要负法律责任。(2)如果不听劝阻,要向老师反映;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要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和检举。

四、1.(1)这种观点不对。(2)残疾人身有缺陷,生活更困难,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3)国家对残疾人特别关怀,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

2.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宪法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当确需搜查公民身体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搜查只能由公安司法人员进行,并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这个观点不正确。(1)生命健康权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任何人,包括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得非法加以侵害,如果滥用职权进行非法侵害,也要追究法律责任。(2)如果公民的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构成犯罪,且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维护社会安定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剥夺其生命权,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3)法律所以这样做,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这个观点正确。(1)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是说公民不违法,不受法律追究。(2)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司法机关依法剥夺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3)这一观点告诉我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但一旦触犯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5.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未成人虽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与成年公民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未成年人都能享有。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都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所以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和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6.(1)店主的行为是不对的。店主的行为错在他侵犯了小赵的人身自由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2)小赵的行为也是不对的。小赵的行为错在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除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到执法机关去控告,起诉(即告状)以便得到法律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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