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1)①妈妈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人身权、人格尊严)的行为。②隐私权是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尊重他人的隐私,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共同生活准则。
(2)可以采取与子女谈心、交流,向老师了解情况,观察子女的日常行为,留意子女的日常交往,向其同学了解等方法。
2.(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或名誉权)。
(2)说明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非法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这—事件告诉我们,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应受国家法律保护。当自己的这些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还要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同侵犯公民这些权利的行为做斗争。
3.我国法律所以对公民住宅不得非法侵入做如此细致的规定,这是因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公民安定生活的重要保障。居住安全同人身自由是密切相关的,住宅能否得到安全保障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也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保障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保障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内容。
4.(1)保安人员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或不合法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进行身体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商店的保安人员既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又没有搜查证,因此,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
(2)学生张某和李某的做法也是不对的(或不赞成其行为)。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1)该校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因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等。
(2)这份文件没有法律效力。因为: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普通法律、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该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份文件与上述宪法规定相违背,因而是无效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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